效果图
乐居买房讯(周伍弋)06月08日,位于富阳区·东洲板块的绿城富春玫瑰园发布销售公示。此次推出排屋31-33、35、36号楼,共5幢,可售44套房源。(其中户型面积段约160-180方的6套,180-200方的18套,200方以上的20套)。
毛坯房源均价 23000元/平方米。
本次项目销售将提供总房源量20%比例(9户)的房源供高层次人才家庭优先摇号。本次项目销售将提供总房源量20%比例(9户)的房源,供“无房家庭”优先摇号。
登记起止时间:6月9日10:00时至6月11日16:00时。
冻资证明:首套170万,二套250万,全款410万。
附销售方案公示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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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预售项目为富春玫瑰园禾原里(31号楼、32号楼,33号楼、35号楼、36号楼共44套)参与本次摇号的住宅房屋套数44套,住宅建筑面积8665.05平方米,其中户型面积段约160-180方的6套,180-200方的18套,200方以上的20套。住宅房源装修情况为毛坯,均价23000元/平方米。
本次无限售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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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意向登记条件
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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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家庭和无房家庭优先政策
本次项目销售将提供不超过总房源量20%比例的房源,供“高层次人才家庭”优先摇号,本次项目销售将提供总房源量20%比例的房源,供“无房家庭”优先摇号,贷款事宜按照银行和公积金信贷政策执行。
高层次人才家庭是指:经杭州市分类认定的B、C、D、E类人才及符合条件的相应层次人才。
无房家庭是指: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
购房意向登记人申请“无房家庭”资格时,应如实申报,确保提交资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优先摇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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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起止时间
自本项目领取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次日起3日内(6月9日起-6月11日),每日早10点整起至下午16点整止,接受现场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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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为:绿城·富春玫瑰园林枫苑生活体验馆(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5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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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意向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①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②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和各家庭成员个人页复印件(核对原件);
③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不需要),离异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复印件(核对原件);
④高层次人才如有《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需提供《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
⑤杭州市范围内城镇户籍家庭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提供杭州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临安、桐庐、建德、淳安户籍的购房家庭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
⑥非杭州户籍须提供近36个月内连续24个月社保或个税缴交证明原件(如有新政出台,以新政为准);
⑦选择按揭付款方式的客户须提供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打印的个人征信证明,征信证明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且符合银行的贷款政策,未提供者均视为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
⑧资金证明:购房意向家庭需提供恒丰银行富阳支行(杭州市富阳区迎宾北路123号)的存款证明,其中无房无贷款记录客户,存款金额为170万元;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客户,存款金额为250万元;一次性或无贷款资格客户,存款金额为410万元;若于公示结束前余额低于要求验资的存款金额,将取消摇号及选房资格。
⑨客户对于所提供购房资格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须进行书面承诺。
❿所收客户资料由我公司存档保存,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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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意向登记
①购房意向登记家庭需填写《购房申请表》(见附件),每个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非家庭成员共同认购一套房屋的仅能登记一次。登记完毕后,本公司将出具书面回执作为登记凭证。
②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人情况,形成《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在销售现场及微信公众号“绿城富春玫瑰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4小时(公示期间接受异议,逾期不再受理)。
③《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送杭州国立公证处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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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号方式
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确定时间、地点,组织进行公证摇号。
首轮摇号:摇出高层次人才中选家庭(即9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
第二轮摇号:第一轮未中选的高层次人才家庭与其他经认定的“无房家庭”一起参加摇号,摇出“第二轮中选家庭”(即9户),也不确定选房顺序。
第三轮摇号:第一、二轮未中选人才家庭、无房家庭与其他家庭一起参加摇号,房源数量为前二轮摇号后的剩余房源,摇出“第三轮中选家庭”和轮候选房顺序。
第四轮摇号:对所有第一轮、第二轮和第三轮摇号中选的家庭一起组织摇号,摇出选房顺序。
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将在规定场所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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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房方案
①本公司根据《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选房方案,并由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对选房活动进行现场监督。选房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②最终选房结果将于选房工作结束后,即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选房结束次日1天;
③选房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由本公司将最终选房结果报房管部门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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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事项
若项目意向登记客户未达到开盘房源数,则不进行摇号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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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在本登记活动中发现有违反《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规定事宜的,可向本项目受托公证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杭州华滋绿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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