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和《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
重点内容有以下几条:
降贷款首付比。统一全国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下限,不再区分实施“限购”城市和不实施“限购”城市,首套房贷款首付比最低2成,二套最低3成。
降贷款利率。首套房贷利率下限仍然不低于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0个基点,二套利率下限下调为不低于LPR加20个基点。
存量首套房贷利率下调。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新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但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附原文: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8月31日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和《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负责同志就政策调整回答了提问。
原文如下: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楼盘点评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