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贷额度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职工个人可贷额度 =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
其中: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目前倍数按15倍确定;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千位。低于20万元的,按20万元确定;高于65万元的,按65万元确定。
最高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30万元,其中缴存职工单人可贷额度不超过65万元。
注:符合购买绿色低碳建筑、以旧换新、高层次人才、多子女家庭等贷款额度上浮优惠政策的,可贷额度按照相应政策规定计算确定。
具体可贷额度同时根据职工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商业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致。
调整后的可贷额度标准自2024年10月9日起实施,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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